稅研判斷,在商事登記改革的大潮下,納稅人識別號制度正在成為稅務登記的替代性制度安排,而傳統稅務登記管理在“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制度框架下,將逐漸喪失推出歷史舞臺。回想過去,稅務登記曾經是稅務機關辦稅窗口的主要工作之一,而不久的將來,在傳統稅務登記管理和相關法律制度真正失效之時,自主申報為基礎的稅收管理運行方式將被確立起來,信息管稅也將進入一個新的境界。
一是納稅人識別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是強化自然人稅收管理的重要舉措。
每個自然人納稅人都擁有一個固定的納稅號,將破解了稅務機關長期不能以唯一的納稅識別號來統一歸集某一自然人相關信息的法律瓶頸,加強對自然人的服務管理與稅收監控,必須掌握其基本情況,有助稅務機關以“納稅人識別號”來歸集自然人的各項收入與支出,用“納稅人識別號”串聯起各方面的信息,從而實現“信息管稅”。當前,個人收入的來源渠道途徑多而且復雜、隱蔽。如果缺少交易知情的第三方的信息共享或報告,孤軍奮戰的稅務機關缺乏對個人所得稅、房產稅等稅種的有效管控手段。為此,建立自然人納稅識別號制度,是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的一個重大改進。同時,建立自然人納稅識別號制度,也為稅務機關與第三方信息傳遞提供了必要的基礎,可以加快信息共享,有效減少信息不對稱,使稅務部門在稅收博弈中占有相對主動的地位。
二是借鑒國外經驗,建立起完備的納稅人識別制度。
(1)美國稅法規定,只要是美國公民或者綠卡持有人,美國政府都要對其收入征稅;即使綠卡持有人不居住在美國,也必須為其海外收入向美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美國國內收入局建立唯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稅務機關通過納稅人識別號把不同來源的同一納稅人的涉稅信息進行歸集,以便通過計算機程序與納稅人申報信息進行比對。這個識別號就是社會保險號。該社會保險號碼用處非常廣泛,涉及申請工作、發放薪金、填寫納稅申報表、銀行存款開戶、申請信用卡、購買各類保險、購買房產或者汽車、領取駕駛執照、登記犯罪記錄等各個方面,任何人在涉及上述事項時都需要填寫社會保險號碼并被輸入計算機。(2)瑞典公民一出生就被賦予一個有10位數字的終身稅務號碼,用于享受稅收寬免。這個號碼用于稅務申報和一切經濟活動,所有部門都要使用而且管理嚴格。稅務部門通過稅務號碼掌握納稅人的一切經濟活動、收入來源和財產狀況。納稅人去世后,稅務機關還要根據其財產、負債狀況決定是否要征收遺產與贈與稅,之后再核銷該號碼。同樣,當一個新公司申請成立時,也有一個統一的稅務號碼。每年年底,銀行會將個人和公司的財產、收入情況提供給稅務部門。根據稅務號碼,稅務部門可以隨時查閱納稅繳稅情況。稅務號碼成為個人和企業生存的基礎,銀行開戶、社會保險繳費等日常經濟生活都需要稅務號碼,個人和企業的不良信息也可以通過稅務號碼查詢。(3)個人稅號是澳大利亞個人所得稅征收得以順利進行的最基本環節。每個澳大利亞公民自出生之日起,均有一個伴隨自己一生的個人稅號。任何一個進入澳大利亞的外國人,只要在澳大利亞有收入,就應當申請個人稅號。個人稅號準確記錄納稅義務人的所有資信。澳大利亞的數據匹配系統授權包括稅務機關在內的政府機關將公民的個人收入、家庭情況(包括要撫養的未成年人)、信用狀況等內容,根據個人稅號詳細記錄在案。澳大利亞個人所得稅征管相關法律規定,納稅義務人在投資或受雇時應向銀行或雇主提供個人稅號。如果納稅人提供了個人稅號,銀行或雇主在付利息或發工資時,會在稅額額度范圍內按照最低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對其扣繳;若未能提供,就會按照最高稅率進行扣繳。
三是建立納稅人識別制度后,“號就是碼”、“碼就是證”。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部署要求,統籌協調推進,精心組織實施,從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目前,逐步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記部門(不再稱工商)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稅研判斷,將來新征管法將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確立起來后,稅務機關將不再有獨立的稅務登記工作事項,與其他相關部門的登記職能一并劃入工商部門,使之成為獨立的商事登記主管部門。那時,納稅人識別號就代替了原來稅務登記證,成為納稅人身份的象征。自然人一出生就被賦碼,就是一出生就成為納稅人,直到死亡。
四是納稅人識別將成為涉稅信息全面共享互聯的基石,也將成為信息管稅的支點之一。
在共享經濟、開放經濟以及數字經濟的新形勢下,傳統的稅收征管制度面臨巨大的挑戰,涉稅信息制度不健全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自然人涉稅信息監控網絡的缺失導致稅務機關無法判斷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全面性和準確性,這不僅導致征管效率低下,也造成稅收征管不公平,弱化稅收的收入調節效應。建立納稅人識別號制度后,稅務、財政、海關、工商、民政、統計、社保、金融、國土、房管等機構的行政信息實現全面聯網。稅務機關和其他部門需要使用相關信息時,可按照規定程序向該機構獲取。信息專管機構實現國家各部門之間的共同治理,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完善國家治理體系的突破口之一。近日,中央編辦(國務院審改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總局聯合印發通知,明確從2017年上半年起,各地政務服務大廳(網)提供行政審批中使用頻率最高的公民、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4類基本信息開始全國共享。稅研認為,新征管法已經加速出臺,并明確納稅人識別號制度已適應和融入全國基本信息共享的平臺中。
五是我國加入CRS,加速催生納稅人識別制度。
我國在G20層面承諾將實施OECD制定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AEOI標準),按照時間表,將于2017 年1月1日實施新的賬戶開戶程序,將于2018年9月進行第一次信息交換,屆時相關中國個人或機構的海外賬戶信息將被呈報至中國稅務機關。稅研認為,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制度將成為與CRS落地的核心法律條款之一。我們知道,與境內交易不同,跨境交易的信息不宜掌握,或者情報交換成本特別大(啟動程序要求高、周期長),長期以來,對于跨境個人稅收的征管都是一個難題。為了解決這一難題,積極履行國際稅收協議,新征管法修訂時必然將納稅人識別號作為境內外信息透明的通道,用于打擊高凈值人群在全球范圍內通過境外金融機構進行投資和資產配置,并將收益隱匿在境外金融賬戶以逃避居民國納稅義務的涉稅違反行為。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