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暫估在匯算清繳時如何調整
1.發票金額與暫估一致
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直接沖銷暫估分錄,無需調整納稅申報。
跨年取得發票: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處理,最終結轉至未分配利潤,并重新計算原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2.發票金額與暫估不一致
發票金額少于暫估:差額部分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例如:暫估100萬元,實際發票金額95萬元,需調增5萬元。
后續補足差額:若次年取得剩余發票,可追溯調整原年度(5年內),僅需針對差額部分重新申報。
3.虛增成本的風險
若企業虛構暫估成本或無法提供合法憑證,稅務機關將要求補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例如:暫估成本無真實業務支持,可能被認定為偷稅。

暫估入賬金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嗎?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相關規定:
貨物等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賬務處理:
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等已到達并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并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待取得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認證后,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
綜上,暫估入賬金額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
成本暫估在匯算清繳時如何調整?以上內容就是小編老師提及到的相關財務知識學習,相信大家應該知道成本暫估和金額不一致之間的處理方式的,這點小編老師已經在上文中都有闡述的;其次,成本暫估在入賬調整的過程中可能還會存在一定的虛增成本風險的,所以如果你們讀完上文內容之后對此還有什么其他的問題,都是可以來本網站上進行免費報名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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