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三要素與法律事實解析
答:法律關系是法律規范在調整人們的行為過程中所形成的社會關系,由法律關系的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構成,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要素,都不能構成法律關系。
一、法律關系的主體
(一)主體的種類
1.自然人
包括:公民+外國人+無國籍人。
2.組織(法人和非法人組織)(2018年改)

3.國家:在國內,國家是國家財產所有權唯一和統一的主體;在國際法上,國家是國際法關系的主體。
(二)主體資格:區分“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1.“權利”能力:“法律賦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與生俱來)
2.“行為”能力:法律關系主體能夠“通過自己的行為”實際取得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能力。(后天情況)
二、法律關系內容
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權利與義務。
1.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2.法律權利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權益,表現為權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規定有權自主決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行為權)、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請求權)和一旦被侵犯,有權請求國家予以法律保護
(獲得法律保護權)。權利可以放棄。
3.法律義務是指法律關系主體按照法律規定所擔負的必須作出某種行為或者不得作出某種行為的負擔或約束。
三、法律關系的客體
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客體是確立權利和義務關系性質和具體內容的依據,也是確定權力行使與否和義務是否履行的客觀標準。
(一)物
(二)人身、人格(2018年新增)
(三)非物質財富
法律事實
法律事實是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可分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一、法律事件(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一)絕對事件(自然現象):地震、洪水、臺風、森林大火等自然災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二)相對事件(社會現象):戰爭、重大政策的改變等。
二、法律行為(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法律行能夠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人們有意識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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