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印花稅所屬期是什么?
【答案】
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所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或計稅期間。
我們開出發票,如果是4月份開出發票,應該在5月初大概是5.1-5.15日之間交4月份的增值稅,那么交的增值稅稅款所屬時期就是4月份。
我們繳納所得稅一般都是季度繳納,應該是4月初繳納1-3月的所得稅,4月初繳納的所得稅稅款所屬時期就是1-3月的。
繳納日期都比業務發生時間要晚。
正常情況下,納稅申報時不會出現所屬期限的問題,但當納稅期限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或納稅期限與申報繳納時間不在一個納稅年度時,就可能出現問題。如某企業2010年12月取得10萬元設計費收入,按《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該企業可在2011年1月申報并繳納此筆收入的營業稅5000元(不考慮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并且注明稅款所屬期限是“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但有的納稅人出于某種考慮或填寫錯誤,會將所屬期限注明為當前時間,即“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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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金賬本印花稅所屬期寫什么時候都可以嗎?
答:納稅環節:《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011】第588號)第7條規定:印花稅在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為:在合同簽訂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貼花。納稅地點:印花稅實行就地納稅。資金賬簿是一次性稅收,增加投資時也只就增加部分貼花!
2、申報納稅的時候,為什么有的印花稅的所屬期為當月,有的印花稅所屬期為上月,是專管員核定的嗎?
答:印花稅的所屬期的要求不是太嚴格,只要是發生在一個會計年度的印花稅在所發生的會計年度繳納就可以,沒有太嚴格的規定。另外,每個月有印花稅就申報,沒有印花稅可以零申報或者不申報。印花稅的期限一般都是本月申報本月的,也沒有具體的限定逾期申報期限。不過屬于一個會計年度的印花稅必須在所屬會計年度申報上,否則就造成了偷稅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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