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如何繳納所得稅
1、合伙企業本身不存在所得稅,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擔所得稅納稅義務。
2、法人合伙人投資所得不能享受免稅優惠,《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因合伙企業不屬于《企業所得稅法》中界定的“居民企業”范疇,因此,即使其對外投資獲取的權益性投資收益,法人合伙人也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3、分配與虧損的限制,合伙人不能通過合伙協議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伙人在計算其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用虧損抵減其盈利。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有限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就其享有的合伙企業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法人出資設立合伙企業,對于企業法人本身而言應屬于投資行為。因此,有限合伙企業中確認為企業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業法人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應反映為投資所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6、合伙企業的所得,無論是否分配,均應繳納所得稅,上述《通知》規定,合伙企業生產的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業分配給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因此,無論合伙企業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應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權益確定繳納所得稅。
7、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六條“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之規定,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之規定,合伙企業并無所得稅納稅義務,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關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
8、有限合伙企業的法人合伙人,應就其享有的合伙企業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合伙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嗎?
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合伙企業在分配利潤時,合伙人是個人的分得利潤的要計征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的分得利潤回到其企業內要計企業所得稅,如果合伙企業所得利潤征收了企業所得稅就會造成雙重征稅。
以上關于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如何繳所得稅,文中做出了詳細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不難看出對于合伙企業合伙人,為了避免雙重稅,只征收個人所得稅,好了,大家還有什么不明白的,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計學堂金牌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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