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廣告業是否可以差額納稅
營改增之后,增值稅本身就已經達到了差額征稅的目的,所以不再需要專門做差額征稅。
所謂差額征稅,是指營業稅納稅人,以其應稅收入減去對應支付其他同行業相同類型收入支付的成本,就差額征稅。
“營改增”以后,除符合規定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可以差額計算銷售額外,其他應稅服務包括廣告業均不再適用這一政策。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9條規定,試點納稅人〔指按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 增值稅征收率為3%。 第十六條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第十八條
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經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銀監會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擔的有形動產的貸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安裝費、保險費的余額為銷售額。
試點納稅人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
營改增后廣告業是否可以差額納稅,沒有了,在營改增實施辦法第三條中有了明確規定,不做差額征稅,而是結轉到下期抵扣,這對于廣告業企業來說,意味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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