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人什么情況下交土地使用稅
擁有土地使用權人交。
“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
”中的“不在”現實中主要體現在房屋土地出租給某公司辦公、生產。找不到土地使用權人的情況下,可以向實際使用人征繳。
計算公式為: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布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
征稅范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
從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在華機構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人什么情況下交土地使用稅就說到這,土地使用稅的規定不多,有學員是直接背誦,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是一些重點沒有消化,臨到用時,反應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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