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處理財產損失,能確認為企業資產嗎
答: 待處理財產損失是過渡性的科目,期末一般沒有余額。其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和確認條件。
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的存貨 ,請問為什么不能講其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謝謝
答: 在《企業會計制度》中,資產被定義為"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該定義與1992年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中的資產定義相比,更能揭示出資產的本質與內涵。新制度不僅借鑒國際學術界和實務界對資產的研究成果,對資產定義進行了改進,還以此為基礎,對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作出了一系列相應的改進,其中很重要的一 項就是將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及待處理財產損溢等虛擬資產排除在資產負債表之外。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本科目下設置"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兩個明細科目。盤盈時貸記本科目,盤虧時借記本科目。 待處理財產損益是資產類賬戶。從定義可以看出不符合資產要求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的存貨, 請問為什么不能講其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謝謝
答: 存貨發生損失計入待處理財產損益,預期不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不能確認為資產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