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國家稅務總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申請行政復議。A 國務院 B 國家稅務總局 C 人民法院 D 向上一級稅務機關
答: 對國家稅務總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當向國家稅務總局(B)申請行政復議。對于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的裁決是最終裁決。
1.下列屬于行政法規的是( )。A.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員會制定的《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B. 國務院制定的《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C. 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稅務行政復議規則》D.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支付結算辦法》
答: 同學您好,選擇b選項哦。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下列申請行政復議的表述中,符合稅務行政復議管轄規定的是( )。A.對各級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上一級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B.對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省級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C.對國家稅務總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務院申請行政復議D.對稅務所(分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所屬稅務局的上一級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答: 下列申請行政復議的表述中,符合稅務行政復議管轄規定的是( )。 A.對各級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上一級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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