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2021-04-15 08:52
1、稅法規定: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2、因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在銷售時已確認增值稅和消費稅之納稅義務,退回押金時不再重復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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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稅法規定: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2、因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在銷售時已確認增值稅和消費稅之納稅義務,退回押金時不再重復征收。
2021-04-15 08:52:47
《細則》 第十二條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2019-04-18 11:14:25
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一)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二)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1、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凡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2018-07-23 19:03:33
你好,
需要算上的
2020-03-16 16:24:59
同學你好
就是收取的當期不作為計稅依據
2020-07-28 17: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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