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想問一下,就是小規模納稅人比如24.9已經開了4 問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答
請問老師,超過五年的應付賬款究竟能否轉為營業外 問
僅“超過五年”不構成轉營業外收入的充分條件;必須同時滿足確實無法支付,且取得完整書面證據+履行內部審批。對方未注銷、未起訴、未豁免,若僅掛賬五年但債權仍有效,不得擅自核銷。 二、會計與稅務依據 - 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6301營業外收入”明確包含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 ? - 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繳企業所得稅。 ? - 關鍵判斷:無“掛賬五年必須轉收入”的強制規定;年限僅為稅務參考,核心是無法支付的事實與證據。 三、可核銷的情形與必備書面文件(缺一不可) 1.?債權人注銷/吊銷/破產:工商注銷/吊銷登記、破產裁定、政府關閉文件、清算報告等。 ? 2.?債權人書面豁免:債權人蓋章的放棄債權聲明書(明確金額、不再追索)。 ? 3.?訴訟時效屆滿且無主張: ? - 證明訴訟時效已過(通常三年,無中斷/中止情形); ? - 企業持續催收記錄(掛號信/EMS/郵件/短信,含送達憑證); ? - 債權人無回函/無主張權利的證明。 ? 4.?法院/仲裁機構文書:勝訴判決、裁定無需支付,或敗訴但終止執行裁定。 ? 5.?債務重組/豁免協議:雙方蓋章的書面協議,明確豁免金額與條款。 ? 6.?債權人死亡/失蹤且無繼承人:死亡證明、宣告失蹤/死亡判決書、無繼承人的法律文件。 答
老師,請問我們公司準備做注冊資金實繳,之前有跟投 問
同學,你好 不建議的 答
違背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如2024年1月收取20 問
企業適用的話,這套分錄不對,核心問題是科目用錯、結轉邏輯錯誤。 企業不能用 “收益分配”“公積公益金”,應改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合同負債 / 預收賬款”; 沖減多記收入后,結轉至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不涉及公積公益金; 25 年確認收入的分錄科目改為 “其他業務收入” 即可。 若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科目能用,但沖減的未分配收益無需轉公積公益金。 答
老師你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做內部賬,向供應商買票 問
借管理費用-稅金 貸庫存現金 答

老師請問一下,外購的商品用于贈送給個人或者是集體福利的,是不是都不屬于對外銷售?
答: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八種業務需要視同銷售: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外購的用于個人消費或集體福利是不視同銷售的,直接全額計入相關費用。外購的用于贈送是視同銷售的。
外購商品用于職工福利不視同銷售吧?自產商品用于職工福利才視同銷售吧?
答: 是的,外購商品用于職工福利的進項稅額要轉出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公司自產的商品作為福利發給員工視為銷售,外購的商品作為福利發給員工也是視同銷售嗎
答: 自產的商品作為福利發給員工視為銷售,外購的商品作為福利發給員工是要把進項稅轉出,不用視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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