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計稅依據中“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其退還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應在計稅依據中扣除”這句話我不太理解老師,為啥,應該在計稅依據中扣除呢,如何理解這句話的含義,比較好及

phoebe
于2022-10-10 10:15 發布 ??1235次瀏覽
- 送心意
李霞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2-10-10 10:19
你好,舉個例子,咱們有留底稅額,那么留抵稅額的話,就是沒有用完的進項稅額,我們如果要申請退稅的話,退回來的那部分增值稅額所對應的附加稅就可以抵扣咱們現在要繳納的這個附加稅,也就是說只有增值稅退回來了,附加稅沒有退回來,但是咱們可以抵扣現在準備要繳納的附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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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舉個例子,咱們有留底稅額,那么留抵稅額的話,就是沒有用完的進項稅額,我們如果要申請退稅的話,退回來的那部分增值稅額所對應的附加稅就可以抵扣咱們現在要繳納的這個附加稅,也就是說只有增值稅退回來了,附加稅沒有退回來,但是咱們可以抵扣現在準備要繳納的附加稅。
2022-10-10 10:19:34
你好
就是進項留 抵情況的填寫??
2021-03-12 10:02:27
你好,有留底28欄不要填寫。
2023-09-09 15:51:29
您好,不是的,在增量大于50萬
自2019年4月1日起,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1)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是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下同)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2023-12-05 11:58:59
你好,期末留抵稅額,是需要做增值稅結轉分錄的
2024-01-09 09: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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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