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后作業:選擇成立子公司還是分公司 【案例】 甲公司準備設立一分支機構,原計劃設立全資子公司。預計該子公司從2020年度至2023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10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和2000萬元。該子公司4年分別繳納企業所得稅為0萬元、0萬元、0萬元、375萬元[(2000-500)x25%=375萬元]。甲公司不考慮該分支機構,2020年度至2023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10000萬元、8000萬元、7000萬元和9000萬元,請對此提出納稅籌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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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08-08 23:10 發布 ??460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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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上市公司全盤賬務核算及分析
2023-08-08 23:11
由于該子公司前期虧損后期盈利,所以可以考慮該子公司先設立分公司,第三年再將分公司轉變為子公司。由于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大體相當,可以認為該公司形式的變化不會影響該公司的盈利能力。據分析,該公司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將分別虧損100萬元和50萬元,上述虧損可以彌補總公司的應納稅所得。由此,總公司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將分別少納企業所得額25萬元和12.5萬元。從第三年開始,該分公司變為子公司,需要獨立納稅。2021年度和2022年度,該子公司應納稅額分別為25萬元,50萬元。從2019年度到2022年度,該分支機構無論是作為子公司還是分公司,納稅總額是相同的,都是37.5萬元,但設立分公司可以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再彌補虧損。設立分公司使得該公司提前兩年彌補了虧損,相當于獲得了25萬元和12.5萬元的兩年期無息貸款,其所節省的利息就是該納稅籌劃的收益。
相關問題討論
是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2023-06-27 15:42:33
由于該子公司前期虧損后期盈利,所以可以考慮該子公司先設立分公司,第三年再將分公司轉變為子公司。由于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大體相當,可以認為該公司形式的變化不會影響該公司的盈利能力。據分析,該公司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將分別虧損100萬元和50萬元,上述虧損可以彌補總公司的應納稅所得。由此,總公司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將分別少納企業所得額25萬元和12.5萬元。從第三年開始,該分公司變為子公司,需要獨立納稅。2021年度和2022年度,該子公司應納稅額分別為25萬元,50萬元。從2019年度到2022年度,該分支機構無論是作為子公司還是分公司,納稅總額是相同的,都是37.5萬元,但設立分公司可以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再彌補虧損。設立分公司使得該公司提前兩年彌補了虧損,相當于獲得了25萬元和12.5萬元的兩年期無息貸款,其所節省的利息就是該納稅籌劃的收益。
2023-08-08 23:11:14
你好,同學。
如果你是計算稅法上的稅負,那么第一個。
如果你是計算會計上的稅負,第二個。
2020-02-19 20:09:09
你好,是應納稅所得稅額
2019-10-14 19:33:55
你好,是一樣的,都是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2B納稅調增—納稅調減
應納稅所得額 與 應納所得稅額 才是不同的
2020-08-07 09: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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