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的會計處理
企業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按規定不需交納消費稅.但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的,應于移送使用時計算交納消費稅,按應稅消費品的賬面成本和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按應稅消費品的賬面成本,貸記"產成品"或"自制半成品"科目,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消費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稅法》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納稅人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以及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所謂"用于在建工程",是指把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本單位的各項建設工程.例如,石化工廠把自己生產的柴油用于本廠基建工程的車輛、設備使用.所以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生產經營用動產或非生產生產經營用動產)均需要確認消費稅.具體分錄為:

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生產經營用動產: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非生產經營用動產: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
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的會計處理上文介紹了這個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生產經營用動產,一種是非生產經營用動產,每個會計分錄是不一樣的,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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