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賬損失會計處理
呆賬損失是會計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的一個概念,實踐中,呆賬一般是指三年以上既不增加也不減少的無法收回的往來賬,并且不能確定將來是否能收回。
一般賬務處理如下:
1、期末按一定標準計提壞賬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計提數)
2、確認無法收回的壞賬:
借:壞賬準備(確認數)
貸:應收賬款--**公司
3、期末,若提取的壞賬準備大于實際沖減數時:
借:壞賬準備
貸:資產減值準備
4、期末,提取的壞賬準備小于實際沖減數,需補提壞賬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準備
貸:壞賬準備
5、壞賬損失又收回時:
借:應收賬款--**公司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公司

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
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有兩種:一是直接轉銷法;二是備抵法。
直接轉銷法:是指在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直接借記“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損失”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這種方法核算簡單,不需要設置“壞賬準備”科目。關于直接轉銷法,我們還應掌握以下兩個要點:
第一,該法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
第二,在該法下,如果已沖銷的應收賬款以后又收回,應做兩筆會計分錄,即先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損失”科目;然后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備抵法:是指在壞賬損失實際發生前,就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估計損失,并同時形成壞賬準備,待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再沖減壞賬準備。估計壞賬損失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即符合前述的三個條件之一),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時,借記“應收賬款”,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
至于如何估計壞賬損失,則有三種方法可供選擇,即年末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和銷貨百分比法。
呆賬損失會計處理,上文為大家解讀完畢了。對于應收賬款的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對于企業財務部門來說要加強應收賬款管理,防范呆賬損失。對于該方面的知識,大家有興趣可以登陸會計學堂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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