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征收預繳稅款怎么算
計算方法如下:
1、一般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售房款÷(1+10%)×3%.
2、簡易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售房款÷(1+5%)×3%.
只需要將數值套入公時計算即可.

房地產企業取得預收款需要預繳稅款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八款:9.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計稅方法的選擇,對取得預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計算:
預繳稅款=預收款/(1+稅率/征收率)*3%
[政策依據]:稅總〔2016〕18號公告
第十一條 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或征收率)×3%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1%的適用稅率計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
第二十條 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5%)×3%
建安業取得的預收款及異地(非同一行政區劃)提供建筑服務取得收入時需要預繳稅款
[政策依據]:財稅〔2017〕58號 第三條: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三條: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稅總〔2016〕17號公告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簡易征收預繳稅款怎么算?上文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簡易計稅預交稅款的計算方式,還給大家講解了一般計稅方式預繳稅款的計算方式,建筑公司簡易計稅是按價稅合計金額/1.03*0.03預交增值稅,房地產企業取得預收款的預交稅款等內容也有說明,希望大家可以多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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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