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種交通補助方式是公司經費還是工資
做在工資表中,不用發票,交個稅,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根據2006年1月1日起執行的《個人所得稅法》明確規定了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共列出了11項個人應稅所得。其中的第一項就是與我們關系最大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稅法的規定,工薪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款是按月計征的,適用的是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要正確掌握工薪所得稅款計算方法,首先要明確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應稅工薪收入的范圍
應稅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包括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取得的都屬于應稅工資薪金所得。
(一)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項目
1、對按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包括以下四種:
① 獨生子女補貼;
② 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③ 托兒補助費;
④ 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的規定,個人因公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次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
2、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從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救濟金是指國家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3、按照國際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其中達到離、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其在延長離、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離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4、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領取原提存的上述“四金”時,也予以免稅。
5、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發放的取暖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不予免征的項目
1、對于單位按期發放、人人有份的所謂誤餐補貼,不屬于免稅范圍,應并入當月工薪所得計算納稅。
2、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個人的工薪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① 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② 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③ 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3、企業和個人超過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對超過規定的比例繳付的部分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4、企業和個人超過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發放的取暖補貼,對超過規定的比例發放的部分,平均分攤到4個月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減稅項目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僅限于勞動所得);按規定殘疾人工薪所得稅款減征80%。
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3、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
二、計稅依據的確定
計稅依據即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個人取得的每項收入減去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后的余額。工薪所得采用每月收入定額扣除的方法,按月計征,以每月收入額減去稅法規定的1600元的免征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稅法規定,凡支付應納稅所得的單位或個人,都是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采取代扣代繳辦法,公司財務部是代扣代繳稅款義務人,必須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由稅務局給單位統一開具稅票。
幾種交通補助方式是公司經費還是工資?看完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對交通補助方式有了更多的理解,以后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運用會計知識為企業服務。如果還有想要咨詢的問題,歡迎到會計學堂官網,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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