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免征增值稅部分還需要計提附加稅嗎

2020-03-19 10:0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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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小規模納稅人是很多企業在注冊的時候都會選擇的一個企業模式,因為政府對于小規模納稅人是有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那小規模免征增值稅部分還需要計提附加稅嗎?接下來小編整理的內容相信能夠很好的解答大家的疑問。

小規模免征增值稅部分還需要計提附加稅嗎

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免征的部分不需要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時直接在申報表中填列相關數據,享受免稅優惠。

若有兼營增值稅應稅項目,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若未能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稅政策。

免稅銷售額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為一個季度。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工商戶及臨時稅務登記中的個人,下同),季度銷售額不超過6萬元(含本數,下同)的暫免征收增值稅。

季度銷售額6萬元至9萬元的,自2014101日至20151231日,暫免征收增值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季度中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在季度內一般納稅人資格生效前月份仍為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

小規模免征增值稅部分還需要計提附加稅嗎

小規模免征增值稅認定相關條規

一、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二、營改增后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關于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規定: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關于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國稅函〔2012227)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于20121022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如下: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通用申請書》;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

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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