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暫估的材料款,需要在匯算清繳之前取得發票?不然就是要沖回的?但是,暫估是發生在2018年12月,匯算清繳是對2018年全年進行匯算清繳,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是指:2018年5月31日之前取得發票嗎?要是提前做了匯算清繳,比如3月1日,但是5月3日才取得之前暫估的發票,這樣也可以嗎?
答: 你好! 規定是2018年5月31日之前取得發票, 但最好是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
2020年有筆暫估費用,發票要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取得?還是在我們報匯算清繳之前取得?為什么
答: 發票要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取得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我之前暫估了鋼材成本,但是發票現在還沒收到,這個發票是要在12月31日前取得,還是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取得就可以了?
答: 您好!匯算清繳之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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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月 追問
2019-02-13 23:12
蔣飛老師 解答
2019-02-13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