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補助收入科目的核算
在事業單位會計科目中有一個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是指事業從上級單位、主管部門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是事業單位的上級單位、主管部門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撥給所屬單位的經費,如用自身組織的收入和集中下級單位的收入撥給事業單位的資金.
賬務處理:
該賬戶屬于收入類賬戶,貸方登記實際收到的上級補助收入數,借方登記上級補助收入的繳回數,年終,貸方余額全部轉入"事業結余"賬戶.結轉后,科目無余額.
事業單位收到上級補助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上級補助收入"賬戶;繳回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年終結賬時,將貸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賬戶,借記"上級補助收入"賬戶,貸記"事業結余"賬戶.
【例】某事業單位2008年發生如下上級補助收入業務.
(1)收到上級單位撥來的彌補事業開支不足的補助款300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300000
貸:上級補助收入 300000
(2)繳回多撥的上級補助款50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上級補助收入 5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
(3)年終,結轉"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上級補助收入 250000
貸:事業結余 250000

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與上級補助收入的區別有哪些?
一、資金本質形式不同
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直接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和通過主管部門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包括正常經費和專項資金.在我國傳統的預算體制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下,該資金也稱為經費,收到的該筆資金稱為撥入經費.
上級補助收入是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用自身組織的收入和集中下級單位的收入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用于補助事業單位的日常業務,若是指定用于專項用途并須單獨報賬,則稱為撥入的事業經費,即撥入???不能作為上級補助收入.
二、資金管理方式不同
財政補助收入管理方式:為加強預算資金的管理,主管會計單位應編報季度分月款計劃.在申請當期財政補助時,應分"款"、"項"填寫"預算經費請撥單",報同級財政部門.事業單位在管理和使用中必須遵循這些規定和要求,做到按計劃控制用款,按資金用途用款.
上級補助收入管理方式: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核算實際收到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給予補助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到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撥的失業保險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收入 戶"科目,貸記"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會計期末,應將上級補助收入轉入失業保 險基金帳戶.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關于上級補助收入科目的核算說明.上級補助收入科目的核算會涉及到收到的會計分錄、繳回多撥的會計分錄、年終結轉的會計分錄.這里小編就不再一一進行說明了,可以參考上述各階段的會計分錄,相信大家很容易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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