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增值稅繳納城建稅嗎
《關于轉發通知》(國稅函[2004]420號)文件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解釋的精神,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請你們結合本地情況認真貫徹執行,進一步加強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
提示:流轉稅的扣繳義務人也是城建稅的扣繳義務人,所以在代扣流轉稅時應一并代扣城建稅。

各位代扣代繳增值稅,城建稅等要交嗎?
要交城建稅,附加稅如果是月10W,季30W以下的可參照財稅〔2016)12號來減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文件規定,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主要指三個方面的行為:一是服務(租賃不動產除外)或者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二是所銷售或者租賃的不動產在境內;三是所銷售自然資源使用權的自然資源在境內。但下列三種情形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不需要扣繳增值稅:一是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二是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無形資產;三是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
代扣代繳增值稅繳納城建稅嗎為會計學堂整理,城建稅是需要繳納的,還需要每月什么嗎,這個問題,想必大家都能回答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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