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間往來票據怎么記帳
答:行政事業單位用于往來結算的收據只能入賬與該單位款項往來,不可以做費用報銷、不能做企業所得稅前列支的成本費用。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0]1號對行政事業往來結算票據使用范圍作出明確界定:
第八條 下列行為,不得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一)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自愿有償的原則提供下列服務,其收費屬于經營服務性收費,應當依法使用稅務發票,不得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1、信息咨詢、技術咨詢、技術開發、技術成果轉讓和技術服務收費;
2、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部門規章規定強制進行的培訓業務以外,由有關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培訓、會議的收費;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可以是報銷憑證嗎?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10]1號)規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是可以作為報銷憑據的。
廣義上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國庫券、企業債券、發票、提單等;狹義上的票據則僅指《票據法》上規定的票據,僅指以支付金錢為目的的有價證劵。
票據是指出票人依法簽發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價證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現金流通的有價證券。廣義的票據泛指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債券、股票、提單、國庫券、發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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